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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别提醒:
①试卷袋密封口均为“双舌头”设置,里面的“舌头”为考试结束后密封试卷袋所用,拆封试卷袋时须格外小心,以免弄破里面的“舌头”。
②若发现错装、份数短缺、字迹不清、漏印、附件不全等情况,监考员应立即告知监考协管员,由监考协管员报告主考,由主考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 .上午 8 : 25 — 8:30 ,下午 13 : 55 — 14:00 .
监考员甲准时分发试卷。监考员乙指导考生在试卷(分卷考试为试卷 II )规定的地方填涂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并逐一检查考生填涂情况;提醒考生检查试卷是否有缺页、缺题,笔迹卡或答题卡是否有褶皱和破损;分卷考试课程要提醒考生将试卷Ⅰ的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试卷Ⅱ的答案直接答在卷面上,在卷Ⅰ和草稿纸上答题一律无效;观察全场情况,禁止考生在开考信号发出前答题。
7 .上午: 8 : 30 — 8 : 45 ,下午: 14 : 00 — 14 : 15 .
听到开考铃声后,监考员甲宣布“考试开始”,并密切注视全场情况;监考员乙再次逐一核查考生的准考证、身份证、本人相貌与《考场图像及考试情况记录单》是否相符,检查试卷(分卷考试为试卷 II )和笔迹卡或答题卡上考生填涂的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是否与《考场图像及考试情况记录单》一致。发现考生无证件或证件不全,应取消其考试资格, 30 分钟后劝其退场;发现相貌不符或有代考嫌疑的,立即告知监考协管员,由监考协管员报告主考处理。姓名、准考证号、座位号未写在试卷上者,监考员应监督考生立即写上,发现疑问立即告知监考协管员,由监考协管员报告主考处理。
8 .上午: 8 : 45 后,下午: 14 : 15 后,即开考 15 分钟后。
监考员甲注视全场情况,保证考场秩序,并禁止迟到考生入场。
监考员乙清理缺考情况,做好缺考记录;在缺考试卷(分卷考试为试卷 II )上填写缺考考生姓名、准考证号和座位号;在笔迹卡或答题卡上填写准考证号码。
主考助理在缺考考生试卷登分栏及笔迹卡或答题卡的相应位置盖上“缺考”专用章;在空白试卷及空白笔迹卡或答题卡上盖“空白章”。
监考员乙收回缺考试卷、笔迹卡或答题卡;将《考场图像及考试情况记录单》上缺考考生图像下方的缺考方框涂黑,将试卷袋信息条形码后三位填入《考场图像及考试情况记录单》左上角方框内。
特别提醒:
缺考考生的笔迹卡或答题卡的准考证号码由监考员写上即可,不用涂黑。
9 .上午: 9 : 00 后,下午: 14 : 30 后,即开考 30 分钟后。
允许考生交卷出场。对交卷出场的考生的试卷(分卷考试为试卷 I 、试卷 II )、笔迹卡或答题卡、草稿纸进行检查,无误后将试卷折叠好并与笔迹卡或答题卡一起反放在桌上,再将草稿纸放在试卷上。
10 .上午 8 : 30 — 11 : 00 ,下午 14 : 00 — 16 : 30 .
监考员按照监考要求监考。监考时,监考员甲、乙位置应成对角,保证目光能环视全场并不留死角。对出现的违规苗头应及时制止;对正在违纪的考生,应立即制止,没收其违规材料留作证据,在《考场图像及考试情况记录单》上如实记录,填写《湖北省高等教育自学考试考生违规情况登记表》 , 并于考试结束后在考点办公室请主考助理在其试卷登分栏及笔迹卡或答题卡的相应位置盖上“违规”印章。
特别提醒:
( 1 )考试期间,考点主考、副主考、主考助理、省市巡视员佩证可进入考场,除此之外,监考员不得允许其他任何人员进入考场。
( 2 )监考员在监考期间,不得做与监考工作无关的事情,如:看书看报、打瞌睡、抽烟、闲聊、抄写试题、串考场等。 |